地方标准《清真食品认证通则》由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 、宁夏伊斯兰教协会 、宁夏大学清真产业发展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马凤霞 、李自然 、王永亮 、李德宽 、马成才 、王生军 、马春 、何崇寿 、杨剑波 、王岳坤 。
备案号:36709-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3号 。
本标准规范了清真食品认证的术语与定义、总则、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要求、清真食品禁忌原料、清真食品加工及标志、包装、运输、存储。本标准适用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也适用于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