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视觉识别规范》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刘荣富 、张慧君 、翁辰杰 、魏红勇 、倪宏星 、陈亮 、张谊 、李颉 、陆颖飞 、徐鑫 、张鸿斌 、柏明 、丁喆 、瞿亮 、王晓婴 、陈茂涵 、李仁兵 、欧阳琴飞 、张展 。
备案号:5518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和应用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基本要求、基础元素及其组合、颜色应用规范、服装与服饰规范、执法执勤车辆涂装规范和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