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青海高原毛肉兼用半细毛羊生鉴定技术规程》由青海省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畜牧兽医总站 。
主要起草人 艾德强 、范涛 、焦小鹿 、刘海珍 。
备案号:18176-2006。
备案公告: 2006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高原毛肉兼用半细毛羊鉴定的术语和定义、个体鉴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农牧区青海半细毛羊养羊户所饲养半细毛羊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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