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青海高原毛肉兼用半细毛羊》由青海省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畜牧兽医总站 。
主要起草人 焦小鹿 、范涛 、刘海珍 、王煜 。
备案号:13644-2003。
备案公告: 2003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高原毛肉兼用半细毛羊的主要外貌特征、羊毛品质和生产性能的等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高原毛肉兼用半细毛羊的鉴定、分级及种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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