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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 连山大米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连山大米》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食品有限公司清远市质量管理协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科技和农业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示范农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朱博文罗庆联何业兴黄雄李楠邹石桥黄志文陈嗣建李启标黄家全庄友然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03-10
  • 执行于2017-06-1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972-2017
发布日期
2017-03-10
实施日期
2017-06-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B05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430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连山大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55号公告批准保护的连山大米。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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