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普宁青梅 第1部分: 鲜果》,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普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普宁市水果蔬菜局 、揭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吴和原 、林文胜 、张海彪 、赖石华 、苏辉生 、魏育青 、林伟鹏 、黄祥波 。
备案号:30725-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普宁青梅鲜果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生产技术、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管理部门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普宁青梅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