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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 普宁青梅 第2部分: 干湿梅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普宁青梅 第2部分: 干湿梅》,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普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普宁市水果蔬菜局揭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人 吴和原林文胜张海彪赖石华苏辉生魏育青林伟鹏黄祥波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0-12-31
  • 执行于2011-04-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846.2-2010
发布日期
2010-12-31
实施日期
2011-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30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01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0726-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7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湿梅的分类和标记、加工规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果梅为原料,经清洗、分级、腌渍、晒制加工而成的干湿梅。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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