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10部分:热轧无缝钢管》,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检测与标准专业委员会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监测八站 。
主要起草人 张宝琴 、吕宝森 、梁国勋 、王景良 、朱天立 、李志 、张莹 。
备案号:32508-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生产热轧无缝钢管企业或热轧无缝钢管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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