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室内照明用LED平板灯具技术规范》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厦门市光电子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林瑞梅 、吴晞敏 、秦碧芳 、叶荣南 、陈松波 、王文龙 、彭仙霞 、江天 、姚群慧 、王鹭华 、张潇 、王耀煌 。
备案号:4504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照明用LED平板灯具(以下简称“平板灯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LED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频率为50Hz的交流或直流室内照明用LED平板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