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扫地机技术条件》,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芜湖爱瑞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标准化协会 。
主要起草人 艾和金 、杨金树 、王家梅 、宫超 、应宗国 、宫恩德 、贺冉冉 、陈永明 。
备案号:44013-2014。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扫地机的术语和定义、类型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可在供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厂矿道路及各公共场所内作业的电动扫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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