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缆材料环保循环利用一般规定》,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 、安徽国电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徽华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新亚特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华源电缆集团有限 。
主要起草人 魏善恒 、邓九旺 、韩惠福 、舒培培 、陈从伦 、王小宝 、刘登瑞 、许德瀛 、张舒平 、董占宇 。
备案号:4747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缆材料环保循环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线电缆各种废弃物的处置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