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陶瓷废料循环利用 环保型陶瓷砖》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广州市华工旭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宏宇陶瓷有限公司 、佛山高明顺成陶瓷有限公司 、佛山市溶洲建筑陶瓷二厂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标准化协会 、华南理工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李春 、税安泽 、卢广坚 、李健 、欧阳丹 、郭天宇 、霍德炽 、罗淑芬 、田维 、卢炳合 、候军霞 、何月 、刘书强 、胡俊 。
备案号:34125-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废料循环利用隔热轻质环保型陶瓷砖的术语和定义、等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墙面装饰和建筑节能的隔热轻质环保型陶瓷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