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务人员鼻前庭卫生规范》由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费春楠 、张颖 、刘贺 、李琦 、董杰 、刘军 、纪学悦 、沈芃 、宋佳 、梁军 、薄立超 、戈磊 、许明 、米丽娟 、杨涛 、刘河 、孟庆贺 。
备案号:4648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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