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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信息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地方标准-海南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公共场所信息标识英文译写规范》,主管部门为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海南省质量监督标准与信息所

主要起草人 郑世普陈惠惠林燕石岩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1-01-28
  • 执行于2011-02-28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6/T 201-2011
发布日期
2011-01-28
实施日期
2011-02-28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4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主管部门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9942-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3号

4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南省内涉及地名、道路交通、旅游景区(点)、商业服务、体育运动、医疗卫生等公共场所信息标识的英文译写。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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