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充电式LED手电筒》由广东省LED光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东莞金唐五金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欧司朗(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 、广东金源照明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等 。
主要起草人 李本亮 、谷历文 、蔡丽蓉 、施连杰 、欧海龙 、陈伟权 、杨文浩 、曾海忠 。
备案号:4673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充电式LED手电筒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一般要求、一般试验要求、特殊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LED为光源,利用内置或外置的额定输入电压为220V交流,输出为安全特低电压的充电装置,或通过其他电子设备的直流安全特低电压输出接口,向内部的蓄电池进行反复充电的手电筒。 本标准不适用于警用强光手电筒、防爆手电筒、水下手电筒等特殊用途的手电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