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吉山老酒》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永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明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永安市吉盛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永安市吉福酒业有限公司 、永安市燕江酒业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建华 、汪艺 、蒋纯永 、黄兴桦 、卓承宇 、黄帅 。
备案号:4595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吉山老酒的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地域环境特点、加工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吉山老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