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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性土壤中有效砷、有效汞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酸性土壤中有效砷、有效汞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主要起草人 王果黄瑞卿郑海峰黄玉芬肖振林陈炎辉陈建翊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8-27
  • 执行于2014-12-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459-2014
发布日期
2014-08-27
实施日期
2014-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8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80.05
归口单位
福建省农业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503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磷酸二氢钠提取——原子荧光法测定酸性土壤中有效砷和用硫代乙醇酸-磷酸氢二钠提取——原子荧光法测定酸性土壤中有效汞的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pH<6.5的酸性土壤,pH6.5~pH7.0的土壤也可参照使用。 有效砷检出限为0.007 mg/kg,有效汞检出限为0.001 mg/kg。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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