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LED照明产品能效要求》由广东省LED光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广州市光机电技术研究院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冬雷 、裴小明 、苏方宁 、汤道军 、凌云 、顾晶波 、谢卫 。
备案号:4882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LED照明终端产品(以下简称LED照明产品)的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总光通量大于等于150lm,面向终端应用的、功能结构完整的、对公共电网电源即插即用的、包含LED核心光源的整体照明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