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105部分:燃煤集中供热热源厂》,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检测与标准专业委员会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电力行业协会 、天津市电力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何少聪 、任长青 、刘卫平 、周义刚 、张宇 、王景良 、朱天利 、张莹 。
备案号:32598-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部分适用于热源厂为燃烧集中供热锅炉房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 本部分不适用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