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61部分: 镍氢电池》,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检测与标准专业委员会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节能监测六站 。
主要起草人 韩瑞国 、沈志伟 、黄希顺 、李建明 、王爱华 、冯璐 、王亮 、朱天利 、张莹 。
备案号:32554-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镍氢电池生产企业。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