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双语英文译法 第 1 部分:通则》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华长春 、余滨江 、刘艳 、王巍巍 、张尹聪 、王丹阳 、孙洁 、李亮 、刘阳 、杨丹 。
备案号:4589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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