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显微镜 物镜标志 第2部分:色差校正》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广州粤显光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莱茵技术监督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洁 、张鹏 、李弥高 、李育豪 、陈炜庆 、兰强 、徐涛 、王潇潇 、熊磊 。
备案号:4708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0号 。
本标准给出了色差校正的种类,并规定了色差校正的最低要求。规范中涉及到的色差校正仅指轴向色差。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商对物镜和镜筒透镜的说明性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