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地方标准-上海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 朱彩菊迟美娜方锦斌李克勇谢禾陈健陈良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9-24
  • 执行于2014-12-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841-2014
发布日期
2014-09-24
实施日期
2014-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00/09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628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4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上海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 本导则不包含涉及放射性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