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洗衣洗涤企业分等定级要求》,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标准化协会 、广东省工商联洗衣洗涤业商会 、广东省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站 、广东天天洗衣洗涤实业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如喜 、卢志基 、郑琼冰 、蔡依军 、马国宗 、林春肇 、江世平 、郑宪湘 。
备案号:16803-2005。
备案公告: 2005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洗衣洗涤行业五星、四星、三星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经营场地、设备设施、机构人员、服务规范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商业洗衣洗涤企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酒店附设的洗衣房和采用“店厂合一”模式经营的洗衣洗涤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