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锅炉运行节能服务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惠州分院 、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
主要起草人 朱云波 、刘福 、欧阳小平 、郭冬梅 、吴海泓 、袁寅强 、丘锦晖 、杨旭 、朱彬 、杨国欢 。
备案号:32053-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含有机热载体)运行节能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及节能效果、服务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锅炉运行节能服务工作。 电加热锅炉、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及船用锅炉不适用于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