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锅炉安全管理技术导则》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李茂东 、马括 、倪进飞 、王小聪 、薛峰 、赖开忠 、龚光平 、张志达 、杨波 。
备案号:4914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锅炉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不小于3.8MPa的机械炉排式和循环流化床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小于3.8MPa的生活垃圾焚烧锅炉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