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烟气换热器经济运行评定》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郑维澄 、蔡丽霞 、林上青 、祁明燕 、郑鸿秋 。
备案号:4506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烟气换热器经济运行评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定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TSG G0001规定范围内锅炉使用的烟气换热器,其他用热设备使用的烟气换热器可参照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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