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行业法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部分:公共供水》,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
主要起草人 朱海鹰 、胡泽浦 、张晔明 、郑毓佩 、张亮 、沈坚 、殷容强 、于大海 、万辉 、姜洪福 、张硕 。
备案号:4601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供水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工作的目标、方针和原则以及管理组织构架和职能、反恐怖防范管理体系、检查、监督和监管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公共供水企(事)业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管理及其检查和监督。 本标准不适用于二次供水反恐怖防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