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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微笑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山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微笑服务规范》由山东省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化冰马骏郭玉波黄泽红康传刚李琰左涛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09-22
  • 执行于2013-10-3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7/T 2400-2013
发布日期
2013-09-22
实施日期
2013-10-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R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20
归口单位
山东省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0827-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高速公路收费人员。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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