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规范》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周俊 、王海瀛 、孙绪娜 、梁静 、钟永元 、王彬彬 、郑旭 、吴宏 、吴耀斌 、程晓明 、游武 、林瑾 、林璐 。
备案号:35497-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的总则,服务区、收费站、养护、监控信息、车辆清障的服务规范及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高速公路2010年12月1日以后通车路段的运营管理服务,2010年12月1日以前通车路段的运营管理服务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