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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 陈文晞沈挺沈齐娴陈汝军张建军张海蓉吴树春程波张丽英范颖杰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9-10
  • 执行于2015-11-1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796-2015
发布日期
2015-09-10
实施日期
2015-11-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归口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716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0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总体原则、标准化管理和实施体系、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监督指导、评价和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标准化工作。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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