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陈文晞 、沈挺 、沈齐娴 、陈汝军 、张建军 、张海蓉 、吴树春 、程波 、张丽英 、范颖杰 。
备案号:4716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总体原则、标准化管理和实施体系、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监督指导、评价和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