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早产诊断》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 。
主要起草人 刘俊涛 、张为远等 。
备案号:37408-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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