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肺炎诊断》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卫生部北京医院 、解放军总医院等 。
主要起草人 孙铁英 、李燕明等 。
备案号:37402-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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