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由国家版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北京华迪希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段桂鉴 、邹建华 、范继红等 。
备案号:5215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对数字作品版权信息的标识及其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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