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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GY 广播电影电视 推荐性 现行

行业标准《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央电视台清华大学等

主要起草人 丁文华杨杰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5-06
  • 执行于2014-05-06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Y/T 277-2014
发布日期
2014-05-06
实施日期
2014-05-06
中国标准分类号
M61
归口单位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5999-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7号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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