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等 。
主要起草人 赵阳 、王芳 、迟静等 。
备案号:5072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定额规定了核电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核电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本定额适用于压水堆核电机组新建、扩建工程的核岛工程,以及BOP工程中的核岛废液贮罐厂房、常规岛废液贮罐厂房、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辅助厂房、固体废物暂存库、放射性机修及去污车间等有核安全要求的子项。其他核电堆型和核工程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