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鹿文军 、张颖等 。
备案号:43693-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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