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职业接触酚的生物限值》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卫生防疫站 。
主要起草人 王洁 、李思惠等 。
备案号:19534-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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