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职业接触二硫化碳的生物限值》由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系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简乐 、陈苘 。
备案号:13944-2004。
备案公告: 2004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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