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于新章 、杨忠等 。
备案号:20653-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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