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质量评价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杨帆 、陈李华 、王启宁等 。
备案号:5732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在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上的施工质量优良评价,不包括厂区内办公楼、食堂等与生产不直接相关的建(构)筑物及设施。进场道路、码头、厂前区生产、行政办公楼及生产区外工程不参加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