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e and Face Protection — Intense light (non-laser) protector — Part 2: Guidance for use
国家标准计划《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镜 第2部分:使用指南》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太仓市锐杰实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郭德华 、商景林 、童遂放 、孙彩英 、毛志康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2609-2:2013。
采标中文名称:人和动物美容医疗用强光源防护镜 第2部分: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