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由467(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环境保护部。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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