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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motorcycles and mopeds under two-speed idle conditions

国家标准 强制性 现行

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由467(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环境保护部。

主要起草单位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浙江钱江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飞亚电子有限公司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1-06-16
  • 执行于2011-10-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14621-2011
发布日期
2011-06-16
实施日期
2011-10-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14621-2002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50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执行单位
环境保护部
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部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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