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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 第2部分:洗衣机、电视机和微型计算机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 第2部分:洗衣机、电视机和微型计算机》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97SC4(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回收利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洗衣机产品本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索尼(中国)有限公司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废旧电子电器再生利用分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主要起草人 林翎高东峰靳敏陶宏芝何霞张革何洋姚凯文王学军杨建新陈健华周仲凡毛守勇陈利段广洪陈妙农刘福中富鸿钧顾志刚万学龙吴新华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12-31
  • 执行于2016-07-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32355.2-2015
发布日期
2015-12-31
实施日期
2016-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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