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ical fibre cables for telecommunication—Part 1: General
国家标准《通信光缆 第1部分:总则》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 、成都泰瑞通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则民 、宋志佗 、时彬 、陈晓红 、薛梦驰 、刘玉琴 、熊壮 、彭媛 、黄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