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ical fiber cables for telecommunication―Part 3: Indoor optical fibre cables for generic cabling
国家标准《通信光缆 第3部分:综合布线用室内光缆》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 、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郑州仕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则民 、薛梦驰 、宋志佗 、时彬 、李然山 、陈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