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harger for lithium-ion batteries of cellular phones
国家标准《移动通信手持机用锂离子电源充电器》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珠海雷鸣达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南都电源股份有 。
主要起草人 吴京文 、熊兰英 、于锡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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