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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和充电器通用技术条件

地方标准-天津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和充电器通用技术条件》由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天津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美丽行锂电车科技有限公司比克国际(天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邢纪骅刘彦龙苏金然王驰伟许东云张亚军马忠龙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2-11-15
  • 执行于2013-02-1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246-2012
发布日期
2012-11-15
实施日期
2013-02-15
全部代替标准
DB12/T 246-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K82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
归口单位
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35604-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及其所用充电器。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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