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rcial safety of machinery - Electro-sensitive protective equipment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quipment using active opto-electronic protective devices (AOPDs)
国家标准《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2部分:使用有源光电保护装置(AOPDs)设备的特殊要求》由TC231(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济宁科力光电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机床研究所 、北京凯恩帝数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科学院激光研究所 、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国力锻压机床有限公司 、九川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车身厂 。
主要起草人 于俊贤 、黄祖广 、邵光存 、万峰 、黄麟 、刘统玉等 。